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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乌鲁木齐7月25日消息:据新华网报道,接连发生在乌鲁木齐市内的两起警民冲突事件,引起当地社会极大
反响。近日,两起事件的有关责任人--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民警易洪和自治区高级法院法警总队实习法警张有鹏分别受到处
理和调查。
7月15日上午12时30分许,33岁的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民警易洪驾驶新O-00858号奥迪轿车,在乌鲁
木齐长江路环岛处拐弯时,市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张存合驾驶着新A-T5847 号出租车同向行驶,突然从右侧强行超车发
生险情,双方在下车查看车辆情况时发生言语争执,张存合从车内取出一把螺丝刀,易洪见状与其扭打,将张存合的面部、身
体多处打伤。在少数人员起哄煽动下,围观群众将易洪身体多处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附近的交警、长江路派出所民
警和巡警闻讯后赶到,将易洪带离现场。市公安局公交分局领导带领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劝解、疏导工作。
12时45分许,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严重堵塞交通。张存合被公交分局民警及时送往新疆中医医院进行治疗,15
时许,围观群众才陆续散去。随后,市公安局组织专案组进行调查处理。经过几天的调查取证,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近
日决定,给予易洪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7月17日16时30分,35岁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实习法警张有鹏与个体经商人员柴昭金
在“高院”附近一酒店过量饮酒后,由柴昭金驾驶临时号牌为新O-04885号白色丰田轿车,车顶扣有警灯,车内放置手
铐,张有鹏着新式警服。两人来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58号的“梦幻理发店”,要求洗头,柴昭金嫌店主马倩态度不好,张有
鹏便对马倩进行殴打,致使其面部多处出血,他们还砸毁店里的理发用具,并打碎玻璃幕墙,准备离开时,对阻拦的马倩拳打
脚踢,二人上车后,柴昭金驾车沿人行道拟自南向北离去。这时,店主马倩哭喊着拉住他们的车门不放。在将马倩拖出近20
米后,两人被周围群众强行拦住。群众通知了“110”,16时20分,北京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张有鹏仍神志不清,
处于醉酒状态,此时周围已聚集了近四百名情绪激动的群众。为防止事态扩大,民警决定将两人带回所内处理,在带进警车后
,围观群众鼓动受害人亲属要让新闻单位曝光,并阻止将两人带离现场,还拉坏警车。随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
新市区分局的同志赶到现场,将两人带回。公安部门近日对行为人蔡昭金行政拘留15天。
记者7月24日下午从法警总队得到消息说,目前总队已经成立了事件调查小组,正在对事件进一步调查。
接连发生的两起警民冲突事件在乌鲁木齐市民中反响强烈。新疆公安厅副厅长、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局长杜建锡说,“
这两起事件中的前一起与公安部门有关。一起普通交通事件却引起众多群众的激愤,这其中的问题值得公安部门举一反三,认
真思考。”他还要求每个民警都要高度重视此事,加强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消除特权思想。(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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