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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晶川特约记者孔献之)19日上午,一宗涉嫌由公司及公司部门负责人走私普通货物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机矿电公司、北京市泛太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原北京中机矿电公司进口部经理刘力、原北京市泛太咨询有限公司副经理杨杰、原北京中机矿电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曾江春等出庭受审。
1999年12月8日,时任北京市泛太咨询有限公司副经理的杨杰(38岁,福建省安溪县人 )在得知北京某公司欲寻求国内一进出口公司帮其从韩国进口900套背投式彩电的信息后,便将此信息告诉时任北京中机矿电公司进口部经理刘力(女,37岁,大连人),刘又将此事报告给中机矿电公司副总经理张宝龙(在逃)。12月10日,张与刘力与有关方面洽谈此生意,商定由中机矿电公司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及价格,并在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下签订了代理进口货物的合同。之后,时任中机矿电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曾江春(33岁,四川省营山县人)又与香港某公司签订了4个对外假合同,将从韩国购进的900套背投式彩电成交价由77.61万美元伪造成22.94万美元,并在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开具了总价为22.94万美元的信用证。为逃避国家许可证管理和海关按整机征税,中机矿电公司还与杨杰共谋将900套彩电分散成5批分别从深圳、天津、北京口岸进货入关的计划。2000年2月间,刘力按此计划分别向北京、深圳等地报关和货物入境。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这些货物完税价格为人民币1364万多元,偷逃应交税额人民币408万多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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