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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8日讯(记者孟银凤) 我省法院民事审判制度明年起进行重大改革,现在的经济庭将被取消,其原有的审判任务届时由大民事庭所取代。这不是一般名称的改变,而是对民事审判任务的重大调整。这一消息是从正在召开的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民事审判制度改革意义何在牽省法院院长李玉臻说,这项改革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首先,建立大民事审判新格局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民事审判制度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领域间的商事和民事交往,越来越体现主体平等原则,人们也越来越重视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经济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审理的案件,二者都适用民诉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经济庭和民事庭的职能交叉,分工不明,已经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甚至损害了法院的权威和形象。而未来大民事审判格局的确立,将结束民事审判职能被分割的局面,使审判体系更加科学、合理。 其次,建立大民事审判新格局是适应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经济将全面融入国际经济的大循环中,因此,我们的民事审判制度和方式必须与国际通行的做法接轨。而国际通行的做法并没有经济庭,这一部分审判职能是由民商法庭或民商法院来承担的。 据悉,取消经济庭,建立大民事审判新格局,是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提出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已率先完成。我省省法院将于明年年初进行改革,各地市中级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也将配合机构改革,进行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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