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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成蹊) 记者从成都市儿童福利院了解到,成都儿童福利院将推出一项崭新的孤残儿童养育方式———家庭寄养,让孤残孩子享受家庭的温暖,让喜欢孩子、愿意付出爱心的人体会天伦之乐。 这种崭新的家庭寄养方式是由成都儿童福利院出资,让原生活在福利院的孤残孩子进入普通家庭,由普通家庭担负起养育的责任,同时儿童福利院对寄养家庭进行管理和监督,双方共同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目前,孤残儿童院内集体生活式的养育是我国孤残儿童养育的主要方式,那样虽有利于统一管理,但孩子的心理素质培养却少有人涉足,使得孩子不能理智地看待自身的残疾和被父母遗弃的现实,造成性格上的孤僻,缺乏对他人的信任感,以致成人后很难与社会融合,再加上统一管理难免忽略孩子的个性差异,儿童福利院的老师经常感叹:看到那一双双渴望的眼睛,时时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为了让孩子多与社会接触,曾在1997年起,儿童福利院开展了“好心人抱一抱孤儿”、“孤残儿童节假日家庭寄托”活动,但短期内环境频繁地更换,让幼小的孩子无法适应,带来了很多后遗症,同样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儿童福利院不得不终止了这项活动。老师们逐渐体会到:只有长期的家庭寄养才能让孩子们真正拥有一个温馨的家,一个稳定的适应孩子成长的环境。从北京、上海传来的消息,那里的福利院已经实行了集中供养和家庭寄养为主,多种方式并存的孤残儿童照料方式。 为了在2002年逐步在成都推广家庭寄养方式,儿童福利院已在三个家庭进行了试点,一个多月以来,孩子与养父母之间已产生了依恋,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据成都市儿童福利院院长邓小莉介绍,目前各方面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第一批准备选送50名孤残儿童进入家庭,她希望通过本报诚邀社会各界有爱心人士的加入。家庭寄养的基本程序为:选定需寄养的儿童———由希望寄养的家庭提出申请———按照有关条件对申请家庭进行筛选———对合格家庭进行培训———儿童与寄养家庭配对———试寄养3个月———正式签约家庭寄养。 儿童福利院对申请人须进行家庭经济条件、家庭居住条件、申请家庭主要成员文化程度等方面的评估,要与寄养人签约,儿童福利院有权收回寄养儿童作更利于其成长的安排。 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和家庭收养不同的是,家庭寄养的孩子的监护人为儿童福利院,寄养儿童和家庭享受政府提供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及劳务费。所以,孩子虽然由家庭负责养育,但基本不会增加家庭的经济负担。 让孤残孩子有一个新家,让你的、我的、大家的爱,温暖那些受伤害的心灵,伸出你的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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