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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怀宇 通讯员黄孝钿)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民事、经济、房地产审判工作改革座谈会上获悉,我市法院将全面实行民事、经济审判裁判文书改革,增强文书的说理性,给当事人一份明明白白的判决书。 本次裁判文书改革的重点是提高裁判文书的针对性、说理性、公开性,要求文书的内容紧扣争议焦点,强化认证说理和裁判说理,完整反映审理活动和裁决形成过程,从而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增加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使文书真正成为向社会公众全面展示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载体和进行法制教育的生动教材。 同时,我市法院将进一步完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庭前交换证据制度。市中院即将出台《汕头市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法院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庭前交换证据暂行规则〉若干意见》,要求各审判庭通过庭前交换证据实现固定证据、明确诉讼请求,明晰争议焦点,务求司法公正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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