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炒员工带走公司机密? 因为不服仲裁双双起诉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10:27 河北日报 |
|
上海大众汽车张家口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公司)的两名员工,先是被企业以连续旷工15天为由开除,后又被企业以违反劳动合同给企业造成损失告上法庭。近日,张家口市桥东法院对这起因被除名员工违反合同约定,涉嫌不正当竞争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赵立云、郝忠华及第三人张家口市德众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众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大众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至2005年10月14日止,并且由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8万多元,第三人德众公司对赔款负连带责任。 对一审判决,赵立云、郝忠华表示不服。这一判决结果,不仅意味着赵、郝二人需要高额赔偿大众汽车公司,而且还面临着更为严厉的处罚,即今后一年多时间内他俩必须退出现在就职的德众公司,另谋职业,而且不得在规定的时间内再从事汽车修理工作。 -应聘成为企业骨干 赵立云、郝忠华在大众公司从业已十年,赵立云是公司技术总监兼服务部副经理;郝忠华是配件部副经理。 2002年1月9日,公司与赵立云和郝忠华续签了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被聘方“不得从事与本企业业务有关的第二职业,严守企业生产或业务秘密。”“因本人原因离开企业后3年内不得从事与本企业业务有关的职业。否则企业有权取消被聘方在企业所享受的一切福利待遇。”正是这份合同成为日后这场官司的导火线。 -业务骨干被炒 大众公司副总经理赵永康说,2002年8月,大众公司的维修客户反映,说赵立云和郝忠华在外面的一家修理厂工作。大众公司不敢怠慢,经过了解确实属实,于是在同年8月底对赵、郝二人做出停职检查决定。 然而,赵立云和郝忠华对此却有不同的说法。据二人讲,2002年,赵立云和郝忠华的妻子相继下岗,想做生意自谋职业。“做生意谁都选自己熟悉、有把握的做,经过深思熟虑,我们觉得还是干汽车美容、维修比较稳妥。”于是,二人的妻子申请开办了张家口市德众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14日,大众公司向赵立云和郝忠华下达了除名通知书,当天送到了德众公司。“这十几年我没有对不起公司的地方,接到除名通知书时我特别伤心。”赵立云说。 -不服仲裁双双起诉 赵、郝二人离开大众公司后,来到德众公司工作。2002年12月19日,大众公司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赵立云、郝忠华赔偿给大众公司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共计388715.04元,并要求德众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03年5月8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定,裁决赵、郝二人及德众公司赔偿各种损失共计16万多元,大众公司不服裁决于5月30日向桥东法院提起诉讼。 赵立云和郝忠华认为,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大众公司作出的书面除名决定是在2002年10月14日,并于当日送达,而提出仲裁申请的时间已经超过法定时效5天。因此,赵、郝和德众公司以超过仲裁时效丧失胜诉权为由,于2003年6月20日也向法院提起诉讼。 -汽车维修有无商业秘密 2003年8月8日,桥东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据赵永康讲,赵、郝二人作为业务骨干,公司多次选送二人参加上海大众汽车维修技术培训,直接接触并掌握了上海大众汽车新车型的核心维修技术秘密。庭审中,大众公司向法庭提交了委培证书。另外上海大众营销与销售服务培训中心出具的证明证实,“培训只对上海大众特约维修厂家,不对社会上任何企业和个人。所有新车、新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培训,只对各特约维修厂家,此培训内容为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的核心技术秘密,一旦泄密,不仅直接损害各特约厂家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威胁到上海大众的利益。” 然而,赵立云和郝忠华并不认可机密一说,认为维修汽车没有什么商业秘密可言,“现在许多汽修书都在介绍新车型的维修技术,只要你去学就能掌握。”郝忠华向记者出示了一本《上海帕萨特B5轿车维修手册》的书,这是他在2001年9月参加培训时在一家书店买到的。 大众公司从市交通局运管处了解到,赵、郝二人的妻子在2002年7月6日开办德众公司的开业申请书上,在从业人员情况表中,赵立云、郝忠华都是技术负责人。2002年8月30日,市运管处发给德众公司的廉洁保证卡上,主管领导和经办人的签名都是赵立云。这足以证明赵、郝违反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到德众公司从事与公司相同职业的违约事实。 但德众公司解释说,从业表中的名字是为了符合开业要求填写的,只是挂名而已。二人在德众公司工作是在被除名之后,并未影响到原告的工作。 -赔偿金额再起争议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处委托张家口张垣会计师事务所对大众公司的帐目进行了审计,扣除影响因素,确认原告2002年10月至2003年9月实际减少利润48万多元。 但赵立云和郝忠华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约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才予赔偿。此外,从除名之日起,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订立的聘用合同不在具有约束力,要求二人赔偿除名后至2003年9月间减少的收入,实属无理要求。 经过四次庭审,桥东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认为被告的行为形成了不正当竞争。但被告一方不服判决,准备提起上诉,为此,还专门咨询了北京法学专家。 赵永康说,公司吃一堑长一智,准备今后在与一些重要岗位的职员签订合同时,将改为长期合同;另外在培养技术骨干时尽可能选派两人以上,分别掌握不同的车型技术,以降低因职员“跳槽”给企业造成损失的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