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公安机关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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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13:20 甘肃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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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4月26日,甘肃省公安厅先后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出《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实行限时办结制的通知》、《甘肃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通知》,就涉及户籍办理、身份证办理、暂住证办理、出生死亡登记、出入境证照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监督检查、机动车登记、驾照办理等10个方面的限时办结事项作了具体安排,对实施首问责任制的基本要求作出4项具体规定,并对严格落实、全面推行两项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结合实际细化硬化工作措施,认真梳理本地、本部门业务范围内能够实行限时办结的、比较成熟的项目,向社会公布,不折不扣地把两项制度落到实处,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把执法为民的思想植根于每一个民警的头脑中,落实到每一个民警的执法环节中,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坚决杜绝发生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打牢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避免形式主义和脱离实际,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取信于民。 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有关要求。对10项限时办结内容和4项首问责任制要求做到熟知熟背,在具体操作中熟练掌握、得心应手。严明纪律、严格要求,以主动积极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推动两项制度的贯彻实施。同时,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公安机关贯彻实施两项制度,省厅将结合全省“二十公”精神的督察落实,派出工作组分赴各地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在全省公安机关进行通报。对在处理办事群众所申办事项或咨询、投诉的问题时,由于处理不当或拒绝、推诿,造成当事人上访或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形象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将采取多种形式,对两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卿晓晴 陈吉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