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鸡市集中处罚权 高效管理市容环卫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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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09:53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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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管理的部分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既规范了执法行为,又遏止了多头执法、职能交叉带来的乱收费、乱罚款、执法扰民等弊端。”昨日,宝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张智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他们的综合执法经验。 张智才说,实行综合执法主要是将7项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高效执法。例如各街办将不再有市容人员,占道经营的问题由综合执法队伍来管,这将结束街办姑息占道经营的现象。 张智才还表示,实行综合执法有4大优点:1.精简执法队伍。2001年3月宝鸡实行综合执法前后,600多人编制的城管、市政、规划3支监察队伍精简到196人。2.执法形成合力。过去,由于市容环卫管理的执法职能涉及市政、工商、环保、公安、城管等多个部门,分散了执法力量,造成违法行为回潮严重。3.优化城市市容环境。到本月底前,宝鸡将彻底结束“马路市场”的历史。4.创新监督机制。过去,一遇到上级检查,各部门就开始突击整治,检查过后就又回潮。现在,综合执法局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接到投诉执法人员立即出动,成为宝鸡的第二个“110”。另据了解,我省去年评出2个“省级卫生城市”,宝鸡市就是其中之一。 针对宝鸡市综合执法的好经验,记者采访了正在酝酿《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省法制办,该办行政法制处负责人说,《(草案)》已提出各市(区)可实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由各市(区)政府提出具体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即可。 (记者靳曼) |

















